各部门:
依据教育部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〔2019〕3号)和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》鲁(教职字〔2021〕1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》(鲁水院字〔2022〕37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》(鲁水院教字〔2022〕12号)要求,我院组织开展教材选用审查工作。经课程负责人推荐、教研室讨论、系(部)教材选用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查、学院教材选用委员会审定、学院党委审批,确定了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使用教材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-12月5日。
在公示期内对以上教材选用结果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与科研处反映。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部门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联系电话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日之前报送至教务与科研处。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
山东水利职业学院
2022年11月29日